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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心肉菜示范基地创建公示
放心肉菜示范基地创建公示
项目名称 创建南通市放心肉菜示范基地
创建主体 如东县狼山鸡种鸡场
创建标准 1.资质合规。种养植基地应是农(水)产品加工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、种植场。养殖场已进行养殖场备案,并取得畜禽养殖代码。具有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》。依法实施强制免疫,配合做好疫情监测。连续两年种养殖过程未发现存在违法行为,肉菜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。种养植用地合法,大气、土壤和灌溉用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,种植场及周边无影响种植原料质量安全的污染源。养殖场场址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禁养区域、环境保护要求。
2.管理规范。有专人负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,对播种养殖育苗、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、检验检测等进行管理。至少每月组织一次自查,有自查整改记录。符合种养殖有关规范要求,档案记录齐全。每年至少组织2次以上食用农产品知识全员培训。配备一名以上助理畜牧兽医师(及以上职称),或者取得畜牧兽医行业职业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。畜禽饮用水水源稳定,水质优良,非人饮用自来水水源有水质检验报告,且合格。
3.质量保证。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,应当包括组织机构、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、疫情疫病监测制度、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制度、生产和追溯记录制度等,鼓励企业开展标准化生产和GAP认证。养殖工艺先进,落实动物防疫安全有关要求。建有二维码或条形码等可追溯体系,借鉴外地经验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制度。按要求使用全市食用农产品准入准出管理平台,或现有数据平台与平台实行对接。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及来源不明、成分不清等禁用农药药物;严禁未满农药、氮肥采收安全期采收上市。投入品使用规范,水产养殖过程中不直接使用原料药,严格执行使用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规定。水产养殖用兽药(饲料)来源于合法企业的合法产品。
4.认证有效。按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种养殖;普遍采用有机肥、生物农药等,示范应用诱虫灯、诱虫板、防虫网等技术,三新技术应用成效显著。倡导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,鼓励基地通过绿色食品、有机食品和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。
5.信息公示。在基地显著位置和门户网站设立“放心肉菜示范基地”公示内容,公开质量安全承诺、食品安全负责人、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。
6.包装标识。基地上市的产品应有简易包装,并附加标识,标识要标明品名、产地、生产者、确保合格方式(自检、委检)、采收期、上市期等,包材应安全卫生。鼓励采取分等分级销售。
7.检测管理。基地应具备农残、兽药快速检测能力,配备相应仪器设备和人员。每批次产品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上市。
8.追溯便捷。应建立农业投入品使用台账、疫情疫病监测记录、销售记录,所售产品应出具溯源票据,随货同行。
创建承诺 1.依照法律、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,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,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保证食品安全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服务“实施食品安全战略,让人民吃得放心”宗旨,服从政府监管、社会监督,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确保“舌尖安全”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. 积极落实创建标准,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、追溯体系完备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,完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,保持场所环境整洁,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,加强食品安全的教育培训。
创建措施 强化组织保障 本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、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、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,统筹协调和推进创建工作,落实创建责任。食品安全负责人:陈福斌、吕章华、张吉发。
落实质量安全管理 加强本系统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,依法强化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的组织、资源、过程、程序、监测力度,完善方针和目标,提升指挥和控制能力。
强化检验检测 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委托第三方检测机制,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;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,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,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。
投诉举报 政府监管部门 0513-81996182、12331 信息查询 政府网站 如东县政府门户网
场部办公室 0513-84800003 场内公示/门户网站 场内公示/www.rdlsj.com